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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5:39 来源:区水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2005]35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2017]4号)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级别科级,人员编制8人,其中站长1人,副站长1人,监督员6人。

2.部门职责

区监督站负责辖区内财政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核定受监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监督受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接收区水务局委托,承担本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部门行政编制8人,实际6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重点抽查、抽测力度,保障材料在进场之后的质量安全,从而更好从源头上控制质量安全。

2.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适时聘请专家对工程的内业、外业进行全面检查。

3.做好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使系统能够快速高效的发挥管理效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08.181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9.17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9.011546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78.2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5.6%,比2020年192.86万元减少14.66万元,下降7.6%。

(二)项目支出预算20.9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7%,比2020年28.03万元减少7.06万元,下降25.19%。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9.011546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07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

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7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辆,15.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